泉州南安市的一名工人阿金,在去年10月份的时候受了工伤,但近日他却说,他没有钱继续医治,希望用人单位垫付费用,但屡次沟通无果。
阿金:希望公司方继续支出两万元
(资料图片)
今年44岁的阿金,原本是南安市一活动房公司的工人。2022年10月2日,阿金在喷漆房作业时不慎受伤。2023年4月,南安市人社局认定阿金受的是工伤。
阿金称,公司方仅支付7000余元的治疗费,如今自己没有钱继续治疗,需要公司方再支付2万元,却遭到了拒绝。
公司方:已承担两万多元医药费
公司负责人认为,因为阿金不听劝,工作时在腿上绑着塑料编织袋,因此他自己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事故发生后,公司也没有推脱责任,带着阿金进行检查、治疗。
公司负责人
住院当中做一些护工费、护理费、伙食费、来回的车费,这些肯定都是我们公司已经承担掉了,2万来块钱。
公司方表示,如今是阿金自己不愿意出院,才导致费用不断累加。
公司方:待工人鉴定后 愿支付相关费用
公司负责人表示,阿金疗伤期间,他们并没有不管他,照样有发放工资、吃住都在一起。调解员看完相关凭据后,建议阿金做伤残等级鉴定。公司负责人也表态,将根据鉴定的结果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关于此事,《帮帮团》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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