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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旭
期盼已久的 " 港车北上 " 政策于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6 月 1 日起接受申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5 月 1 日公布《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港车北上 " 从 2023 年 6 月 1 日 9 时起开始接受香港机动车车主申请,7 月 1 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在港方预约通关获准后,将可以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预计约 45 万名香港机动车车主将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管理办法》适用于经大桥口岸临时入出内地且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行驶的香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不包括临时进入内地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活动的香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办法》所称香港机动车,是指在香港登记并领取有效牌照,车长小于 6 米且座位数不超过 8 座(含驾驶人座位)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管理办法》显示,年满 18 周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居民,可为本人登记持有的 1 辆香港机动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时,每辆香港机动车最多可以备案 2 名驾驶人,驾驶人备案后不得变更。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珠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使用信息系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核查办理机动车入境的电子备案数据,查验香港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此外,香港机动车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入出内地,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每次进入内地后在内地连续停留不得超过 30 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 180 天。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 5 月 1 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 港车北上 " 便利香港居民以自驾的方式经大桥到广东省作短期商务、探亲或旅游,是拥抱大桥机遇,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互联互通,推动区内经济融合发展的另一重要里程碑。
来源 | 羊城晚报 · 羊城派
责编 | 黄磊
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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