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壹
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就壹石通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
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04,494 股,
并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2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99,094,008.00 股(已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 681,182.00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818,801.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
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一)回购情况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
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04,494 股,在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 1,604,494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分红方案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2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99,094,008.00 股(已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 681,182.00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9,818,801.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
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分红送转的业务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5 日),
公司总股本 199,775,19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604,494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
为 198,170,696 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39,634,139.20 元(含税)。
(三)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
份不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因此,在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为 199,775,190 股,
扣除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1,604,494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本次参与分配的股
本总数为 198,170,696 股。
(四)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
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为 0。
前收盘价为 30.87 元(2023 年 5 月 12 日收盘价),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为(30.87-0.20)÷(1+0)=30.67 元/股。
股本。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98,170,696×0.20)÷199,775,190≈0.1984 元/股。
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0.87-0.1984)÷
(1+0)=30.6716 元/股。
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30.67-30.6716|÷30.67=0.0052%
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1%。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3 年 5 月 12 日)的收盘价(30.87 元/股)计算,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壹石通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苏海灵 罗 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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