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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 5月10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缤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从100%下降为13.1250%,不再是该企业的大股东。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杭州缤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12日,注册资本4.6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乃春,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变更后,股东持股分别为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占36.875%,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占25%、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占25%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13.125%。
其中,变更后大股东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4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耀坤,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服务:物业管理、科技成果转让服务、企业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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